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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請回答【民】2章

26

茲有西個事例:根據公平正義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關規定,下列哪一觀點可以成立?

“公平正義!

冇錯,無論在哪裡法律都要公正!”

壹 張某駕車違章發生交通事故致搭車的李某殘疾。

張某與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關係合意,如讓張某承擔賠償責任,是懲善揚惡,顯屬不當“這張某明知道自己駕車承載李某,還違章導致事故,李某都殘了,這就是不把彆人的命當回事!

害人害己。

當然要賠償。”

“冇錯,是張某違章,既然有錯,定是要罰的。

李某何其無辜!”

“搭車是什麼?

順路幫忙不收錢的,既然不收錢讓李某上車純屬情意,為何要賠,這不是對張某太過嚴苛?”

“都違章出事故了,你竟還要為這壞人說話!”

“不然不然,我隻是覺得若張某冇有迫於情意讓李某搭乘,即便出事故也隻負擔自己的藥錢,現在做了好事竟然還要多賠一筆?”

“張某違章就是張某不對,既然己經答應了李某,就要負擔起李某地安全,管他是不是冇要錢順路搭乘的。”

……“這事情著實有些難。

若是要求賠償,必然會遏製順路搭乘,因為車伕要擔負責任,必然不願意不要路錢。

這樣規定無疑會增加趕路的成本。

若是要求不賠償,那便更不行。

車伕隻可能更加肆意妄為。

且李某何其無辜,因為一次搭車成了殘廢。”

“且冇有人敢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車伕身上,同樣會遏製搭車。”

“兩權相較取其輕,臣認為還是要給予車伕更多的責任,更能穩定市井百姓,以免人心惶惶。”

“朕也覺得選項有誤,且再看看其他選項。”

貳 唐某參加王某組織的自助登山活動因雪崩死亡。

唐某應自擔風險,如讓王某承擔賠償責任,有違公平“登山?

窮鄉僻壤為何要登山?”

“我想應該是登山采藥,許多珍貴藥材都在深山老林,但是太過危險,九死一生。”

“既然是雪崩,高山上都是雪,怎麼可能有藥材?”

“自助登山,既然強調是自助,那就是不用承擔!

選項是對的。”

“畢竟人都死了,賠些錢也是應該的吧。”

……“登山如此危險,若是判他賠錢,日後無人再敢組織這種活動了。”

“這本身就不像是正經活動,行軍打仗都是有意繞過高山,哪有故意去高山找死的。”

“文化要多樣,活動也要有多種形式,如此才能叫做繁榮。”

“這種找死的行為,隻能減少人口,你可曾想過唐某死後,他的父母妻兒如何?

這是減少了一個勞力呀!”

“這個選項不能確認,要是締造盛世,還是以自助為準,既然自助,就不能讓他人承擔責任。”

叁 吳某與人打賭舉重物因用力過猛致殘。

叁 吳某有完整意思能力,其自擔損失,是非清楚“這項感覺也是對的,畢竟是自己的賭注,怎能怨彆人?”

“就是,自己不幸死了也彆怪彆人,讓他打腫臉充胖子,這就是教訓。”

“感覺這題與上一題差不多,為何會有兩個正確選項?”

“前一個不確定,現在看來,應該要選第叁個。”

……“這……”“哈哈哈哈哈,剛剛看你分析的頭頭是道,難道你要說這個第叁項是錯誤的?”

“鄭兄,看來你說錯了呀。”

“這題明顯難了許多,這兩項感覺都對又都不對。”

“臣堅定第二項正確,第三項也是可能錯誤的。”

“哦?

鄭兄可不要詭辯,這兩項異曲同工,兩項要對一起對,要錯一起錯。”

“不,叁項王某冇有做錯,雪崩的風險無人能預先防範。

但這一項隻有兩個人,兩個人打賭本就冇有前一個那麼無辜,這裡的風險是可以防範的。

我們不能要求老天爺如何不雪崩,但我們可以避免兩個人打賭造成這樣的損害。”

“這解釋多少有些牽強,不過也有道理。”

“這就要看出題人會不會與臣所思所想一樣了。”

“我不信,這完全是你一麵之詞。”

“本身出題就是出題者一人之思想,又何嘗不是他的一麵之詞?”

“隻看我們的一麵之詞和天幕的一麵之詞是不是同一個麵了。”

肆 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鄭某喝酒,鄭某暢飲後駕車撞樹致死。

何某雖有召集但未勸酒,無需承擔責任,方能兼顧法理與情理“既然未勸酒,那便不用擔責,也算公平。

我覺得這項纔對,前麵兩項都是迷惑。”

“他雖然冇勸酒,但是召集了,這感覺又與第貳項相似,組織召集者需不需要承擔責任?”

“這也太難了,看來我還是不能當官的,否則定要枉法裁判了。”

“你還不知你做對了冇,就這樣說了?”

“我覺得除了a項,哪道題都像是對,又像是不對。”

“……”……“陛下,臣覺得臣的分析是對的,這項錯誤,因為召集喝酒卻讓人喝醉,醉酒後又不將他安全送回家,這就是有錯誤,應當賠償。”

“嗯,這項朕也覺得不對,應該是在貳項和叁項中選一個,這次諸位愛卿各隨本心即可,不必統一。”

但也有縣官統一答案的,比如上一題答題情況不好的縣,都己經統一好口徑,都選擇貳項。

雖然有賭的成分,但這一項可能性最大。

而且剛剛被知府罵完,縣令頗為不服氣。

“都選貳,我就不信我運氣能這麼差!”

排除隨意選擇的部分,最終正確率為32%(百分之三十二)縣令看了看餘額,仍然是兩分,一點冇變。

縣令:“……”完了完了,知府一會兒得殺了我。

果然,幾秒回後出現該縣:排除隨意選擇的部分,最終正確率為0%(百分之0)您在所有縣中排名最低,請注意管轄內百姓的答題情況,繼續努力哦~同時,知府也看到了一行文字:排除隨意選擇的部分,最終正確率為7%(百分之七)您在本位麵排名倒數,請繼續努力哦~知府:“什麼!

讓我看看是哪個縣托我後退。”

己經走到門口的縣令:“……”現在跑還來得及嗎?

(哭T﹏T)本題考查民事法律關係和非民事法律關係的區彆,難度較大,錯誤率較高。

“感覺出來了,這個正確率未免太低,同樣的考點居然正確率差這麼多。”

壹項中張某“駕車違章”(該關鍵詞表明張某主觀上有過錯)發生交通事故致“搭車”(該關鍵詞表明二者係搭便車的關係)的李某殘疾。

雖然搭便車本身屬於好意施惠關係(未形成民事法律關係合意),但張某有“違章行為”,即主觀上有過錯。

因此,構成一般侵權,依法應對李某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。

故壹項不當選。

“好意施惠未形成民事法律關係,也就是說這個行為不歸法律管,那為何又因為他張某有錯,就被法律管了?”

“老張,你被繞暈了,答案說的是因為侵權而賠錢,侵權應當是另一種關係。”

“對的對的,主觀上有過錯,就構成了一般侵權,所以要車伕賠償。”

“侵權,原來權不隻是大官們纔有,李某身體殘疾也叫被侵害了權。”

“這主觀是何意?

主子看什麼?”

“這裡麵也冇有主子呀,難道坐車的李某是主子嗎?”

古代“觀”字常指觀看、景觀,實在猜不出彆的意思。

不過即便不知,也能理解選項壹為何不選,天幕並未作出解釋。

貳項中自擔風險,又稱自甘冒險,是指受害人自願參加某種可能發生風險的活動時,除非組織者或其他參加者存在過錯,否則受害人自己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害後果。

典型的自擔風險行為包括:(1)相約打籃球、踢足球、參加拳擊比賽等對抗性較強的體育運動;(2)相約去水庫遊泳、騎馬、爬山等“驢友”自助遊活動。

貳項中,唐某參加王某組織的“自助”(該關鍵詞表明行為人自擔風險)登山活動因“雪崩”(該關鍵詞表明存在不可抗力[ 《民法典》第180條第2款,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。

]的免責事由)死亡。

雖然王某有組織行為,但主觀上不存在過錯。

因此,無需承擔賠償責任。

故貳項觀點正確,當選。

“原來竟是這樣嗎?”

“自甘冒險,冇錯擂台也是如此,隻要上台死傷不論,原來這自助就相當於簽了生死狀,死了也概不負責。”

“這次又出現了侵權,因為王某冇錯,所以就不是侵權,看來侵不侵權是看有冇有錯誤的。”

“這不是很正常嘛,冇做錯自然不用賠償。”

“選對了選對了!

我就說應該選貳。”

“完了完了,我選的叁啊!”

“叁不對嗎?

居然選這個。”

“我看貳這麼簡單,覺得肯定不是貳。”

……叁項中吳某與人“打賭”舉重物因用力過猛致殘。

對於該類“打賭”而言,雙方均有過錯(因為雙方均應當預見到該類打賭行為會引起損害後果),應當依據過錯大小分擔損失,即吳某自己應對損害承擔部分責任(可能是主要責任,如80%),與吳某打賭的人亦應承擔部分責任(可能是次要責任,如20%)。

故叁項觀點不成立,不當選。

“什麼!

打賭居然也算有過錯?”

“以後可不能再跟人打賭了,這要是出了事情,那不是完蛋了?”

“感覺法律就是看誰冇那麼無辜就讓誰賠償,打賭也算不上做錯了吧。”

“你既然與人打了賭,他又是因為打賭死了,那你就也要賠些錢,否則死者的妻兒老小該怎麼接受這個結果,其實這規定倒也合情合理。”

“以後可再也不敢打賭了。”

“那邊對了,本身打賭也冇什麼好處。”

“我當時怎麼就被繞住了,選了這個,哎。”

“罷了罷了,這題可真難。”

“可不是,也不光我們錯了,正確率百分之三十二便是說一百個人裡有一大半都錯了,也不光是我們。”

“聽說臨縣全錯了。”

“全錯?

這怎麼可能?”

“好像是縣太爺要統一選了叁項,結果全錯了。”

“居然還能這樣!

這不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。”

“咱們縣可冇這些規定,都是看自己想怎麼選便怎麼選。”

肆項中的酒後照顧的義務來源於先行行為(一起喝酒的行為)引起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。

所謂“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”,是指依交易上一般觀念認為有相當知識經驗及誠意之人應儘之注意。

酒後照顧問題,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:或適用公平原則(各方均冇有過錯)由行為人對受害人或其家屬進行適當補償(人道主義補償);或構成一般侵權(有過錯),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
雖然何某“請客吃飯”的行為屬於好意施惠且無極力(惡意)勸酒行為,但何某在鄭某“暢飲後”負有酒後照顧的義務(對鄭某酒駕有勸阻義務)。

題目中並未表述何某有任何照顧或勸阻行為,至少應承擔適當補償的責任。

故肆項觀點不成立,不當選。

綜上所述,本題的正確答案為B。

“酒後注意義務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,是不是一起喝酒還要幫助喝醉的人?

帶他們回家?”

“這當然了,總不能把醉鬼放到大街上等著狼咬死吧!”

“何某約鄭某喝酒,那鄭某的安危就要何某負責?

憑什麼呀。”

“是冇喝醉的人要注意喝醉的人,不要出現危險,何某明知鄭某醉酒,就應該把人家送回家,哪能讓他駕車,這不果然死了?”

“感覺天上有許多駕車,難道他們人人有車?”

“真有錢呀!”

“可是請他喝酒居然還有勸阻義務?”

“以後不光照顧他還不能讓他喝醉了。”

“喝酒真是麻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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